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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优秀成果奖励

博士后优秀成果奖励

对于来泰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在我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高新区)依法缴纳社保或纳税的人才。我市提供科研成果奖励

受理条件

人才类别已认证
(1)必须提供博士后进站证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
(2)各奖项分类:
    1)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给与牵头人1:2配套奖励,其他参与者给与1:1配套奖励
    2)获得国际、国内发明专利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3)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与博士后研究项目成果相关的论文并被SSCI\CSSCI\SCI\EI\ISTP收录两篇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
    4)博士后按合同完成科研项目、成果应用于小批试产、批量投产的、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8万元奖励
(3)个人累计不超过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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