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学术、技术 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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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实施“板桥英才计划”的意见》(兴发〔2017〕28号)精神,根据《2017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安排,现就做好兴化市第五期“313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1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与条件
选拔对象为全市各类组织中从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从事工农业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工作,从事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工作的各类高素质青年人才,重点选拔在现代农业、不锈钢材料及制品、健康食品、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和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各类高层次青年人才。
已入选省“333工程”和泰州市“311工程”培养对象的不再参与此次选拔,往期“313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培养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能够带头弘扬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学术、技术成果较为突出,为所在单位或同行专家所公认。
“31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贡献特别突出的,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三年来获得兴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或兴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
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领办或创办科技型企业,在省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比较突出的贡献。
4、近三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领域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获得兴化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5、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成就突出,为我市社会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获得兴化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为同行所公认,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6、近三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三年来,获得兴化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或兴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
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泰州市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较大的贡献。
4、近三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领域取得较好成绩,获得兴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5、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兴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起带头作用,在泰州市内有较大影响。
6、近三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显著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三年来,获得兴化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
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市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
4、近三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获得兴化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5、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取得较好成绩,获得兴化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起骨干作用,在市内有较大影响。
6、近三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较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二、 选拔数量
根据第五期“313工程”培养目标,此次拟选拔第一层次培养对象20名左右,第二层次培养对象40名左右,第三层次培养对象80名左右。
三、 选拔程序
1、组织申报。第五期“313工程”培养对象人选一般由单位推荐,个人也可以自荐,但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认真填写《兴化市第五期“31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2、资格审核和初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有关牵头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评审报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拟定培养层次,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培养措施
1、加大培训交流力度。每年组织培养对象参加高层次政治、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培训,同时根据不同行业人才特点,开展小班化专业培训,促进培养对象专业成长。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建立导师制,积极为培养对象聘请相应领域的权威专家作为导师,提高培养起点,促进其尽快成长。
2、加大项目资助力度。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以科研项目实施带动培养对象创新能力的提高,带动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市人才办将结合省“333工程”和泰州市“311工程”培养对象,每年选择10名培养对象主持研究的科研项目,由市财政分别给予8000元(2个)、5000元(3个)、3000元(5个)不等的资助,主要支持国家、省重点研究课题和开发项目。
3、加大集成支持力度。培养对象在申报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重大成果转化等项目以及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先推荐培养对象申报市级以上人才项目。定期组织培养对象体检、休假、疗养,分层次分类别为培养对象提供差异化便捷服务。
4、加大奖补发放力度。培养期内,发放一定图书资料补贴,
第一层次每人每年1000元,第二层次每人每年800元,第三层次每人每年600元。培养对象的图书资料补贴,由市财政支付一半,所在单位支付一半。培养期满后,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市人才办对考核优秀人员发文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第五期“31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对在选拔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荐对象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市第四期“31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第五期“31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者,填写《申请书》,可直接进入同一层次继续培养,或直接参加高一层次培养对象评审。
未参加期满考核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培养对象,不得申报第五期“313工程”。
3、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书》采用A3纸骑马装订,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申请书与附件材料要按人员分别装袋,并在材料袋上贴《兴化市第五期“31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
(2)《兴化市第五期“31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申请书、材料袋封面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请到邮箱中下载(xhzzbrck@126.com,密码83326133)。
4、在选拔中,乡镇、街道、开发区主要推荐工业经济方面的人才,其中,一层次乡镇推荐人选不少于5名,二层次乡镇不少于3名,三层次乡镇不少于2名,推荐情况将列为全年人才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请务必足额推荐。其他人才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请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培养对象的推荐材料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中心1号楼1420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纪 丽,电话:83326133,邮箱:xhsrck@126.com。
附件:
1、兴化市第五期“31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
2、兴化市第五期“31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3、兴化市第五期“31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兴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1:
兴化市第五期“313工程”培养对象
推荐材料袋封面
申请人姓名:
工 作 单 位:
从 事 专 业:
申请培养层次:
归属部门、乡镇:
材料报送日期:
附件2:
兴化市第五期“313工程”培养对象
申 请 书
申请人姓名:
工 作 单 位:
从 事 专 业:
申请培养层次:
归属部门、乡镇:
申 请 日 期:
兴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二○一七年
填 报 须 知
1、填写内容须准确无误,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填写“无”。
2、第一~七项内容由申请人填写,第八项内容由所在单位填写,第九内容由乡镇、街道或市有关主管部门填写,第十项~十一项内容由市人才办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选拔评审时填写。
3、近五年成果是指2013年(含2013年)以来取得的。
4、所填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民 族 | |||||||||
籍贯 | 出生地 | 工作年月 | 年 月 | 政治面貌 | |||||||||
国籍 | 身份证 (护照)号码 | 健康状况 | |||||||||||
原学专业 | 现从事 专 业 | 所属产业 领 域 | |||||||||||
学历 | 学 位 | 专业技术 职务 | |||||||||||
工作 单位 | 单位及职务 | 办公 电话 | |||||||||||
归属乡镇、街道、部门 | 手机 | ||||||||||||
通信地址 | 电子 邮箱 | ||||||||||||
学习和工作简历(从大学起) | |||||||||||||
起止时间 | 学校或工作单位 | 本人身份(职务/职称) | |||||||||||
二、入选计划或工程情况
(一)入选省部级人才计划或工程情况
人才计划和工程 | 入选时间 | 省有关部门名称 |
(二)入选泰州市人才计划或工程情况
人才计划和工程 | 入选时间 | ||
泰州市第三期311工程 □一层次 □二层次 □三层次 | |||
泰州市第四期311工程 □一层次 □二层次 □三层次 | |||
人才计划和工程 | 入选时间 | 市有关部门名称 | |
(三)入选兴化市人才计划或工程情况
人才计划和工程 | 入选时间 | ||
兴化市第三期313工程 □一层次 □二层次 □三层次 | |||
兴化市第四期313工程 □一层次 □二层次 □三层次 | |||
人才计划和工程 | 入选时间 | 市有关部门名称 | |
三、近五年主要论文、著作情况
(一)主要论文、著作目录
主要论文、著作目录按以下方式排列:
论文:作者(按序全部列出)、题目、期刊名称、年份、卷(期)、页。
著作:著者(按序全部列出)、书名、出版社、年份。
(二)论文被收录与引用情况统计及其清单
论文被SCI、EI、SSCI、A&CHCI等收录与引用的次数统计及详细清单。
四、近五年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情况
(一)获得兴化市级以上奖励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奖励名称 | 奖励 部门 | 奖励 等级 | 本人排名/总人数 | 获奖时间 |
(二)获得兴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序号 | 荣誉称号 | 入选时间 | 颁发部门 |
五、近五年主要完成或在研的科研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与 起止时间 | 项目来源 与类别 | 获得资 助金额 | 本人 作用 | 项目进展与成果转化情况 |
注:本人作用指负责或参加;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已完成且成果已转化应用或正在进行等。
六、近五年专利、成果转化情况
(一)授权国内与国际发明专利情况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国别 | 授权 时间 | 本人排名/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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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果转化情况
序号 | 成果名称 | 转化 时间 | 应用或 合作单位 | 产生经济效益 | 本人作用(主要负责或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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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近五年主要学术成绩及未来五年拟开展的研究工作
(一)近五年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500字以内)
(二)未来五年拟开展的研究工作
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应有创新性构思,包括研究方向(领域)、意义、国内外概况、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最终成果形式(包括实物、软件、论文、专著等)及达到的水平等。(500字以内) |
八、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九、乡镇、街道或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十、专家评审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十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兴化市第五期“31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乡镇、街道、部门(盖章)
序 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学位 | 从事专业 | 专业技术职务 | 2013年以来主要学术、科研成果(200字以内) | 手机号 | 电子 邮箱 | 推荐“313工程”层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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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86880062
0523-86883116
0523-86880271
tzrc8552@163.com
泰州市海陵区洪泽湖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