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江市委 靖江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加快集聚“马洲英才” 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激励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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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集聚“马洲英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激励措施》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靖江市委员会 靖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
关于加快集聚“马洲英才”
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激励措施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着力集聚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优秀人才,现就升级“马洲英才计划”提出以下激励措施。
一、大力集聚产业紧缺人才
1. 招募产业高端人才。聚焦航空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力争3年招引80名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对列入市重大项目库的新招引项目、新落地载体,在项目竣工投产后,按照项目附着的人才层级、集聚数量等因素,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奖励,用于奖励人才(团队)。支持企业高薪引才,企业全职从市外新引进年薪超过40万元的各级各类人才,每年按照企业实际支付计税工资的30%,连续三年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和人才个税补贴,由企业自主进行分配,单个引才项目补贴每年最高50万元,同一企业补贴每年最高150万元。
2. 延揽产业双创人才。拓宽科技人才支持方式、使用方式,力争3年吸纳200名科研能力强、转化水平高的创新创业人才。优化“双创计划”支持模式,对评选出的重点项目,向市天使基金推荐,由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对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支持企业柔性用才,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聘用海外研发智力,每年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报酬的30%,连续三年给予企业用才补贴,同一企业补贴每年最高100万元。支持企业“飞地”揽才,我市领军企业、成长型企业在外设立的研发机构全职聘用的科技创新人才,享受市级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待遇。
3. 夯实产业基础人才。着眼填补用人缺口,统筹运用定向招聘、专场招聘、市场化引才等方式,力争3年引育3000名技术技能人才。组建企业服务专班,建立重点企业缺工报告制度,“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鼓励企业与市内外职业院校联合办班、定制产业工人,每年按照实际支付校企合作费用的50%、最高30万元给予企业专项补贴。对接市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机构开展帮办招才,每年根据绩效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在劳务输出省市建立劳务协作基地,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跟进对接,每年根据基地绩效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二、积极引育城市功能人才
4. 畅通教育人才引育通道。深化教育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力争3年引进100名优秀人才充实教育条线。允许教育部门、四星级普通高中和省现代化示范职业学校自主招聘,对“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师范生培养院校的优秀毕业生直接面试签约。对“双一流”高校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可先入编再取证,允许在入编后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金奖的选手,经考察合格,可直接聘任为职业学校指导教师、办理入编。对新引进成熟人才和优秀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3年内每年经考核评定给予2万元人才津贴。
5. 加快医卫人才引进培养。建立更加灵活的医卫人才引育机制,力争3年引进100名紧缺人才、100名强基人才。设立医卫人才长期招聘岗位,在三年总量控制基础上,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多批次组织实施,动态补充实用人才。通过定向委培、定向招聘等多种方式,补充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医学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妇儿、精神卫生等紧缺急需专业本科生,可直接面试签约、办理入编,由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临床医技类合同制本科毕业生通过自我努力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经考核评定,可择优办理入编。医院每建成1个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用于奖励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对名医工作室领衔人,3年内每年经考核评定给予2万元人才津贴。
6. 统筹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用,统筹抓好宣传文化、乡村振兴、规划建设、金融与现代服务业等各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3年引育50名行业领军人才。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专项人才支持政策,破解人才发展瓶颈,提高人才集聚效应。对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聘任制、执行协议工资,给予生活补贴、人才公寓等相应待遇。对行业领域组建的名家工作室、大师工作室等,3年内每年经考核评定给予领衔人2万元人才津贴。对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牵头组建的专家服务基地,经评审认定,可拨付最高20万元、10万元运营资助。
三、加快储备优秀青年人才
7. 吸引高校毕业生在靖就业。聚焦高校毕业生实施“青靖马洲”人才集聚专项行动,力争3年吸引8000名大学生在靖就业。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赴外开展驻点招才,在职能部门、镇街园区组建引才服务队,加强前后衔接,紧扣用人单位需求开展校园招聘、定向引才等活动。在产业、专业对口院校设立引才工作站,院校每成功推荐一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毕业生在靖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院校推荐就业奖励;院校推荐来靖见习实习的大学生,按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鼓励市外高校毕业生来靖求职,对毕业年度内从省外院校来靖企业发生真实有效面试行为的拟录用全日制专科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面试求职补贴,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500元面试求职补贴,提供7天人才驿站免费入住。鼓励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企业每录用一名首次来靖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1500元补贴,用于奖励贡献突出招聘人员。鼓励驻泰高校毕业生留靖就业,对首次在靖企业就业的驻泰高校毕业生,在给予其他补贴的同时,增加每月300元专项补贴,补贴36个月;驻泰高校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留靖人数占留泰人数5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8.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靖创业。全面优化大学生创业条件,力争3年孵化5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高质量运营大学生创业园、电商产业园,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社保补贴等各类待遇,吸引大学生入驻创业。面向已在靖、拟在靖创业的青年人才,定期举办青年人才创业大赛,根据创业项目可行性、预期效益给予最高10万元启动资金资助;创业项目落地转化运行质态良好的,可享受最高50万元“双创计划”青年专项资助。
四、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9. 实施人才乐居工程。综合运用安居补贴、人才公寓等方式,建立契合需求、覆盖全面的人才乐居体系。对用人单位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来靖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面提档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其中顶尖人才购房补贴“一事一议”可享受最高300万元,夫妻双方购房补贴可以叠加,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资格的全日制大专生可享受租房补贴。实行人才“双轨”评价,对新落地重大项目和纳税贡献突出企业引进的高薪人才,可按照薪酬标准享受相应层级安居待遇。在城区规划建设人才社区,推行人才优购制度,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在靖服务满8年,可无偿享受部分比例产权。在园区乡镇建设蓝领公寓,满足技能人才居住需求。
10. 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积极回应人才诉求,解决人才在靖后顾之忧。优化“马洲英才卡”人才认定标准,赋予重大项目企业、税收贡献突出企业人才举荐权,对持卡人才发放电影卡、健身卡、购书卡、体检卡、交通卡、文化卡,提供专项疗休养,其子女属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的,由教育部门提供优质公办教育资源;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根据本人条件优先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原在企业工作的,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对创业类高层次人才,在土地供应、项目落地等方面提供“一对一”服务。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及相当层级的人才,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服务,人才父母年满60周岁入住养老机构的,给予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服务补贴。
本政策中企业是指所有在靖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体经济,通讯、烟草、电力、盐业等行业企业不在政策享受范围内。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我市原有人才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附件
靖江市引进人才安居补贴待遇表
(2021年修订)
类别 | 人才层次 | 购房 补贴 | 人才 公寓 | 租房 补贴 | 生活 补贴 |
(一) | 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外科学院院士,其他经认定的相当层级人才 | “一事一议”最高 300万元 | 单间 | 3000 元/月 | 5000 元/月 |
(二) | 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企业新引进年计税薪酬达到100万元的领军人才,其他经认定的相当层级人才 | 80万元 | 单间 | 2000 元/月 | 3000 元/月 |
(三) | 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其他经认定的相当层级人才 | 50万元 | 单间 | 1500 元/月 | 2000 元/月 |
(四)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企业新引进年计税薪酬达到40万元的拔尖人才,其他经认定的相当层级人才 | 30万元 | 单间 | 1200 元/月 | 1500 元/月 |
(五)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其他经认定的相当层级人才 | 10万元 | 标间 | 600 元/月 | 800 元/月 |
(六) | 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8万元 | 标间 | 500 元/月 | 500 元/月 |
(七) | 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5万元 | 标间 | 400 元/月 | 400 元/月 |
(八) | 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同时毕业时需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 -- | -- | 300 元/月 | 300 元/月 |
注:1. 引进人才一般需在引进后2年内申报安居补贴,首次申报后即自动备案享受相应待遇。
2. 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6个月(入住市镇两级人才公寓者,不同时享
受租房补贴;享受财政支出的安家费、住房等待遇的,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租房补贴)。租房补贴仅面向无自有住房的外地人才。
3. 人才在靖购买首套房,享受购房补贴,夫妻双方补贴可以叠加;已完成购房手
续的,凭首套房房产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兑现购房补贴。
4. 按薪酬认定的人才,需为新引进重大项目和纳税贡献突出企业引进的人才,人
才每年经过认定后享受相应层级租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按三年平均薪酬享受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