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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关于印发《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01
政策原文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州市支持企业高薪揽才奖补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
就业省级人才应届生法人本科国家级人才服务类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创业非应届生专科硕士个人市级人才姜堰区博士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要信息:
高薪揽才奖补、购房券、来泰面试应聘补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租房补贴
发布日期:
2021-06-03
政策原文
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对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分别发放为期2年的2~10万元/年的生活补贴。
发布日期:
2018-11-08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对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分别发放为期2年的2~10万元/年的生活补贴。
发布日期:
2018-11-08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对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分别发放为期2年的2~10万元/年的生活补贴。
发布日期:
2018-11-08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
就业应届生本科服务类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中级经济类创业非应届生一流学科建设本科个人姜堰区一般院校一流大学建设本科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要信息:
对来我市实体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青年人才,按照不同层次发放1~3万元/年的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年。
发布日期:
2023-08-31
政策摘要
泰州市加快人才集聚助推产业强市六条政策
经济类法人泰州市个人服务类
发文单位: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政策原文
《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学术活动资助申请表》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简要信息:
《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学术活动资助申请表》下载
发布日期:
2024-10-08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国医药城“人才特区”建设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中共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发布日期:
政策原文
中共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州市企业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细则》的通知
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经济类个人服务类姜堰区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要信息:
泰州市企业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细则
发布日期:
2022-10-21
政策原文
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青年人才来泰面试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
个人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经济类姜堰区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青年人才来泰面试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22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国医药城“人才特区”建设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高港区高新区经济类个人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23-10-10
政策原文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经济类个人就业副高省级人才应届生本科国家级人才中级创业非应届生专科硕士一流学科建设本科正高市级人才博士一般院校一流大学建设本科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姜堰区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要信息:
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
2023-08-31
政策原文
印发《〈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人才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就业副高应届生法人本科中级经济类非应届生专科硕士一流学科建设本科正高个人姜堰区博士一般院校一流大学建设本科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要信息:
2022年泰州市姜堰区高质量发展30条人才条款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3-01-31
政策原文
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
海陵区高港区就业高新区经济类创业非应届生应届生个人姜堰区博士正高一流学科建设本科一般院校一流大学建设本科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要信息:
对来我市实体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青年人才,按照不同层次发放1~3万元/年的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年。
发布日期:
2023-08-31
政策摘要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企业引进的博士2万元/年,累计发放3年。
发布日期:
2018-11-08
政策原文
购房补贴
就业经济类创业非应届生应届生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企业引进的D类人才20万元/人。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泰州市“凤城英才卡”服务细则
服务类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个人姜堰区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认定的A、B、C、D类人才(以下简称A、B、C、D类人才)。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原文
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法人服务类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经济类个人姜堰区
发文单位:
市政府
简要信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主体作用,加大创新政策供给,全面激发创新动能,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发布日期:
2018-11-08
政策原文
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学术活动资助办法
法人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经济类姜堰区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要信息:
为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人才学术活动的质量和层次,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向我市集聚,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泰政发〔2018〕16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发布日期:
2018-11-09
政策原文
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法人服务类高港区经济类个人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泰州市海陵区高新区姜堰区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目录》将高层次人才分为A、B、C、D、E类5个层次,相应的层次明确对应相应的人才对象,并按不同层次区别享受相应待遇。
发布日期:
2018-11-07
政策原文
泰州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办法
法人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经济类姜堰区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要信息:
为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招才引智,集聚更多的优秀人才和智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泰政发〔2018〕166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发布日期:
2018-11-09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靖江市“马洲英才卡” 服务细则》的通知
靖江市服务类法人个人
发文单位:
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 靖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5-28
政策原文
中共靖江市委 靖江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加快集聚“马洲英才” 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激励措施》的通知
靖江市法人个人经济类服务类
发文单位:
中共靖江市委 靖江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5-18
政策原文
中共靖江市委 靖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聚力创新深化“马洲英才计划” 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靖江市法人经济类个人
发文单位:
中共靖江市委 靖江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18-02-09
政策原文
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姜堰区法人个人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18-11-08
政策原文
《 市政府关于印发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十条政策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
泰兴市法人服务类经济类个人
发文单位:
泰兴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21-10-21
政策原文
《〈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 聚才用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实施办法》的通知
高港区经济类法人服务类个人高新区
发文单位:
泰州市高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19-09-10
政策原文
《关于激发企业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人才条款实施细则(暂行)
法人经济类个人姜堰区
发文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19-04-01
政策原文
泰州市市区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
泰州市经济类个人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姜堰区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18-11-09
政策原文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人才“购房券”制度的通知
泰州市经济类个人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姜堰区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19-04-17
政策原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泰州市经济类个人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姜堰区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20-09-11
政策原文
金融服务
就业创业非应届生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最高可提供300万元免抵押、免担保贷款。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健身服务
就业创业非应届生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泰州市体育馆免费开放,每年享受1000元健身费用。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文化服务
就业创业非应届生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每年享受500元观演费用;免费图书借阅。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住房保障
就业创业非应届生市级人才应届生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当地最高限额的1.5倍。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医疗保健
就业创业非应届生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每年1000元体检费。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子女入学
就业创业非应届生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健身服务
就业省级人才非应届生创业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泰州市体育馆免费开放,每年享受2000元健身费用。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文化服务
就业省级人才创业非应届生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每年享受1000元观演费用;免费图书借阅。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住房保障
就业省级人才创业非应届生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当地最高限额的2.5倍。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医疗保健
就业省级人才创业非应届生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每年2000元体检费。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子女入学
就业省级人才创业非应届生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人才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先协调本地优质教育资源。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健身服务
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就业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泰州市体育馆免费开放,每年享受3000元健身费用。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文化服务
就业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每年享受2000元观演费用;免费图书借阅。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住房保障
就业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当地最高限额的4倍。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医疗保健
就业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人才就医全程陪诊,配备家庭医生,每年3000元体检费。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子女入学
就业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人才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根据人才意愿安排入学就读。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社会保险
就业省级人才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可依照相关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在国内流动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可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岗位聘用
就业省级人才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人才取得职称后,可参照其学历、学术或专业技术水平直接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职称评审
就业省级人才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对引进的海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根据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对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海外人才,可直接申报认定高级职称。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海关服务
就业省级人才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可携带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免税验收;可申请从境外运进自用机动车辆一辆,海关依据有关规定免证征税验放;可进境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物品,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免税验收。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税务服务
就业省级人才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享受纳税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涉税事宜,并提供预约、咨询等个性化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金融服务
就业省级人才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最高可提供500万元免抵押、免担保贷款。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交通服务
就业省级人才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凭“凤城英才卡”免费乘坐市内交通。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旅游服务
就业省级人才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免费游览我市16个景区。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出入境和居留
省级人才就业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市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办理出入境和居留相关手续时,享受绿色办理通道,简化手续,限时办结。
发布日期:
2019-03-12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
创业就业非应届生市级人才应届生服务类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经济类一流学科建设本科个人姜堰区一般院校一流大学建设本科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要信息:
对来我市实体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不同层次发放3~6万元/年的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年。
发布日期:
2023-08-31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就业非应届生市级人才经济类应届生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对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分别发放15~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发布日期:
2018-11-08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创业就业省级人才非应届生经济类个人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对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分别发放为期2年的2~10万元/年的生活补贴。
发布日期:
2018-11-08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就业省级人才非应届生经济类应届生个人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对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分别发放15~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发布日期:
2018-11-08
政策摘要
购房补贴
就业省级人才创业非应届生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企业引进的C类人才30万元/人。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
创业就业国家级人才服务类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经济类一流学科建设本科个人姜堰区一般院校一流大学建设本科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要信息:
对来我市实体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不同层次发放3~6万元/年的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年。
发布日期:
2023-08-31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就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对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分别发放15~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发布日期:
2018-11-08
政策摘要
购房补贴
就业创业非应届生国家级人才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企业引进的A类人才200万元/人;B类人才60万元/人。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
创业非应届生就业法人国家级人才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经济类一流学科建设本科个人姜堰区一般院校一流大学建设本科应届生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要信息:
对来我市实体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不同层次发放3~6万元/年的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年。
发布日期:
2023-08-31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就业非应届生正高应届生一流学科建设本科博士一般院校一流大学建设本科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对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分别发放15~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发布日期:
2018-11-08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
创业就业非应届生应届生省级人才法人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经济类一流学科建设本科个人姜堰区一般院校一流大学建设本科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要信息:
对来我市实体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不同层次发放3~6万元/年的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年。
发布日期:
2023-08-31
政策摘要
购房补贴
副高创业非应届生就业应届生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企业引进的副高职称人员14万元/人。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创业就业非应届生应届生博士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对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分别发放为期2年的2~10万元/年的生活补贴。
发布日期:
2018-11-08
政策摘要
租房补贴
就业创业应届生博士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2000元/月,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非应届生就业应届生博士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对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员、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分别发放15~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发布日期:
2018-11-08
政策摘要
购房补贴
就业创业非应届生应届生博士正高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企业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20万元/人。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求职补贴
应届生就业博士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省内高校(泰州本地高校除外)500元/人;省外高校(含海外留学)2000元/人。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
创业非应届生应届生硕士就业一流学科建设本科一般院校一流大学建设本科副高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经济类个人姜堰区
发文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要信息:
创办实体企业或实体企业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生活补贴2万元/年,最长发放3年。
发布日期:
2023-08-31
政策摘要
租房补贴
创业就业应届生硕士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1500元/月,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购房补贴
非应届生应届生硕士就业创业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本科阶段学历为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购房券10万元;本科阶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及世界综合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购房券14万元。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求职补贴
就业应届生硕士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省内高校(泰州本地高校除外)500元/人;省外高校(含海外留学)1500元/人。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租房补贴
就业创业应届生专科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500元/月,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800元/月、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见习补贴
就业非应届生应届生专科硕士本科博士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享受3~6个月的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月最低工资的70%。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创业补贴
创业非应届生应届生专科硕士本科博士
发文单位:
简要信息:
享受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最高不超过房租50%的标准,享受最长3年的创业租房补贴,其中,个人每年最高1万元、企业每年最高2万元。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培训补贴
创业非应届生应届生专科硕士本科博士就业
发文单位:
简要信息: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社保补贴
就业非应届生应届生专科硕士本科博士创业
发文单位:
简要信息: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实际缴费不低于1/2、不高于2/3,最长2年期限的补贴。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求职补贴
专科就业应届生本科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省内高校(泰州本地高校除外)500元/人;省外高校(含海外留学)1000元/人。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租房补贴
创业就业应届生本科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800元/月,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购房补贴
就业本科创业非应届生应届生
发文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双一流”高校及世界综合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的本科毕业生7万元;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5万元。
发布日期:
2021-05-07
政策摘要
《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的政策意见》
法人经济类个人泰兴市
发文单位:
中共泰兴市委,泰兴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15-10-28
政策原文
《关于建立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法人服务类经济类个人泰兴市
发文单位:
泰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简要信息: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开发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建立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日期:
2020-12-24
政策原文
《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的政策意见的实施办法(暂行)》
法人服务类经济类个人泰兴市
发文单位:
中共泰兴市委办公室,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要信息: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的政策意见的实施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3-17
政策原文
《关于实施“英才兴泰”工程 改善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
法人个人泰兴市经济类
发文单位:
中共泰兴市委,泰兴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开发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 现将《关于实施“英才兴泰”工程改善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7-12-29
政策原文
《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的实施办法》
法人服务类经济类个人兴化市
发文单位:
中共兴化市委办公室,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15-05-14
政策原文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实施人才战略推动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政策》
法人服务类经济类个人兴化市
发文单位:
中共兴化市委员会,兴化市人民政府
简要信息: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实施人才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9-04-02
政策原文
《兴化市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券发放管理操作细则》
经济类个人兴化市
发文单位:
兴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要信息: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党工委,市各有关部门,各用人单位: 现将《兴化市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券发放管理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6-23
政策原文
《“313学术、技术 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
法人经济类兴化市
发文单位:
兴人才办
简要信息:
发布日期:
2017-08-09
政策原文
《兴化市人才驿站服务券 实施办法(试行)》
服务类个人兴化市
发文单位:
兴化市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要信息: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兴化市人才驿站服务券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9-10-03
政策原文
《兴化市事业单位高层人才 引进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要信息: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兴化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6-12-01
政策归纳
《兴化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推荐选拔办法》
经济类个人兴化市
发文单位:
中共兴化市委办公室,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要信息: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兴化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办法》已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9-04-17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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